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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主页->机构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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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是院长和主管教学副院长领导下的有关教学业务的主管机构,职责范围是: 1、拟定全校教学工作计划;总结教学方面各种经验;制定教学方面有关规章制度;研究并提出有关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专业设置及调整,教学体制改革方面的意见并组织实施等。 2、组织各二级院、系、部制定和实施本科、专科、成人教育的教学计划,各门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法文件;定期主持召开教学工作会议,研究教学工作,交流教学经验,听取教改建议,解决教学问题。 3、加强实验室建设和教学基地建设,认真做好实践性教学(包括实验课、示教课、临床见习、毕业实习、社会实践等)的管理工作。 4、建立教学质量信息反馈体系和专家督学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分析改革趋势,评估教学质量,制定发展目标,提供决策依据。 5、全面做好考务管理工作,努力树立良好的学风和校风。 6、组织安排全院性教学检查和教学评估工作。 7、参与制定招生计划、参与新生录取和迎新工作; 8、配合学院人事和有关部门,做好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9、与研究生部、科研处及有关部门协同做好学科建设规划的制定和论证以及学科建设工作。 10、合理使用教学经费,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充分发挥教学经费的最大效益。 11、协助组织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的编写和出版教材的审定工作,负责全院教材的订购和供应工作。 12、负责全院本科、专科、成人教育、夜大学生的学籍管理;并负责全院短训班、进修班等的教学行政管理和进修教师,旁听生的接受、管理工作。 13、负责组织全院排课、教室的调度工作和卫生以及多媒体教室设备的维护等。 14、负责电化教育的规划和管理。 15、负责组织全院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和课时津贴的审核工作。 16、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反映基层教学情况,做好其他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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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院长(副院长)领导下,协助处长组织全处各科完成各项工作及领导交付的各项任务,做到事事有落实,事后有汇报。 2、协助处长负责全处的行政业务和政治思想工作;协助各工作,使全处工作有秩序、有效率。 3、努力学习教学行政业务,熟悉处内各科行政工作,能对各岗位提出指导性意见,做到必要时能顶岗工作。 4、协助处长组织力量及时了解全校教学情况,亲自深入教学第一线听取意见,总结经验,经常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改革建议,做好领导参谋。 5、工作认真、负责、主动热情、不推诿;有不同意见以诚相见,通过协商、统一认识。 6、协助处长做好政治思想工作,抓好业务学习,注意充分调动各级干部的积极性。 7、配合外事办做好外籍教师的教学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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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 长:高晓勤 副处长:喻茂娟 温小军 张军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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